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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统计局被指数据造假 专家给出这样的结论

中国国家统计局于北京时间6月27日发布的一项数据引发争议,有网友经计算得出了与国家统计局完全不同的结果。专业人士进行了解读。

中国国家统计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所减少(图源:新华社)

据报道,6月27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月份至5月份,中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298.3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11美元),同比增长16.5%。

而2017年此时,即2017年6月27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至5月份,中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29,047.6亿元。

两则数据简单对比,相关网友得出了一个结果,2018年该项数据同比下降1,749.3亿元,下降幅度6%,而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增长16.5%。

该计算结果在微博上发布之后,引发网友围观,不少网友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提出疑问。

对于质疑,中国国家统计局于6月29日进行了回应: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调查范围变化、剔除重复计算和非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剥离。简言之,2018年的统计数据中对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剔除,2017年和2018年统计样本中的企业数量发生了变化。

但国家统计局的解释并没有让网友完全“信服”,网友指出:“规模2,000万以上企业亏损的或盈利少的都被人为调出样本,制造增长率是真相。只能说2018年真实数据难看,才调减了样本企业。”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徐奇渊就此撰文,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4月的规模以上企业确实减少了6,234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2017年以来,中国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进行了执法检查,核查发现,有1,195家企业、2,775个投资单位的统计数据存在编造、虚报,一些企业、项目统计数据的编造、虚报倍数还很高。比如,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

徐奇渊强调,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不是质疑者所想象的,除法对不上公布的比例那么简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在统计学中,一般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有专家指出,一般来说,在经济下行期,规上企业的数量可能有净减少,这时候存活下来的企业都是比较健康的,因此可比增速可能会高估整体的利润状况。在经济上行期,有新建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或者是有原有企业经营状况好而升级的情况,所以上行期的可比增速出可能会低估企业的盈利状况。而且,不管是规下企业入规,还是规上企业降级,都有上期的可比基数对应,其实对增速的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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