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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9日至10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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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汇报了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有关情况。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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