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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代参选人化身惯老板 9成以上竞选团队没有劳保

台湾年底针对县市长和议员的九合一大选将至,逐渐密集的选举活动也提高了职业灾害风险,例如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然而,根据台湾劳动部6月15日所公布的统计,截至5月底止,在数以千计的拟参选人中,只有17人向台湾劳保局成立投保单位,替竞选团队的工作人员投保劳工保险。换言之,绝大多数受雇从事竞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竞选活动期间,多半都将中断劳保年资,并且须自行承担职业灾害的风险。

考虑选举期间的职灾风险,2010年起,劳动部即表示公职参选人在“正式登记参选”后,就能开始替工作人员投保劳保。

2015年时劳动部更进一步放宽此规定,让拟参选人只要拿着“政治献金开户许可函”申请,即可提前帮竞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投保劳工保险、就业保险。

即便参与选举活动的工作人员投保时间被延长了约四个月,但依《劳工保险条例》之规定,它们的身分仍只是“得”参与,并非如同一般受雇劳工是“应”参与劳保,因此是否有劳保,可说是全凭雇主决定,而结果清楚反映了,在缺乏法令强制下,要雇主主动保障劳权并非易事。

日前,民进党民代拟参选人因与助理的劳资争议而引发轩然大波

3月时,民进党争取中正万华区初选的参选人蔡宜珊就发生因没替助理投保劳健保,以及低薪、过劳、欠薪等劳资争议,被助理指控为“惯老板”而闹上媒体版面。劳资争议爆发后,蔡宜珊是以“因为我还没选上,不是现任议员民代,又5人以下,不适用《劳基法》"来回应争议,而引发了舆论挞伐。

对此,民进党可能是考虑年底选举的青年选票,因此台北市党部最后是以蔡宜珊“入党未满2年,不具备市议员参选资格”宣告他并无参选资格,并将他以“聘用助理薪资低于基本工资违反《劳动基准法》(即《劳基法》),且严重背离党内照顾劳工权益理念,并伤害党内形象”送至评议委员会讨论惩处,最严重将被以开除党籍处分。

如今,从全台竟然只有17名拟参选人替工作人员投保劳保,即可窥见罔顾助选工作人员劳动权益的民代参选人,并不只有蔡宜珊,更是不分蓝绿的常态现象。

面对从事选举活动的工作人员缺乏基本劳权的问题,民进党如果真的要实践“照顾劳工权益理念”,可以做不是只有切割,把问题全然推给该位参选人。因为身为当前的执政党,它能够做的,更是制度性的行政改革,例如让所有参与选举活动的工作人员,都"应"一律强制参与劳保,甚至更应考虑进一步延长投保时间,使他们能够在参与党内初选时就参与劳保,并确保其能够适用于《劳基法》的最低劳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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