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四悲剧惨烈收局的八九民运转眼间就过去二十年了。二十年来,这个巨大的、不可能自行愈合的历史伤口一次又一次地拷问着国人的良知,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国人的智慧。
在这个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日子又一次到来的时候,除了奠祭那数以百计满怀改革热望的遇难者或对当年的一切都讳莫如深外,对所有的参与者和关注者来说,更有价值和更有意义的也许既不是一年复一年的烛光,更不是那一年复一年的如临大敌。
判定一个事件意义的大小,可以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问问自己是否希望它再次发生。我们希望八九民运再来一次么?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定的。类似的事件如果再次发生,不论对于民族还是对于个人,最后的结局都同样只能是一个悲剧,负面作用会远远大于正面效果。
当然也会有人说,现在人们已经成熟多了,再来一次那样规模的民运也许民主政治就会在华夏这块土地上建立起来。再有了那样一个民运,就真会如此么?
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反专制争民主,一直在不屈不饶、前赴后继地抗争着。然而,不论在这过程中有多少惊天地泣鬼神壮举,不论有多少人作出了如何惨烈的牺牲,每一次的民众同专制权力间的抗争却总是难以摆脱无功而返的宿命。所有这类抗争不论是表面上一时成功还是顷刻间血肉模糊,要么是南辕北辙,要么是功亏一篑。我们得到的总是我们最不想要的,我们总是和巨大的历史机遇擦肩而过,我们总是与民主政治失之交臂。
如果说一次两次只是某种偶然的话,那么多次重复的悲剧总有它的内在原因,这内在原因究竟是什么?是我们牺牲得还不够吗?显然不是的。
有人说如果当时学生能够在赵紫阳总书记的五四亚行讲话后见好就收,或者五月十八日在与李鹏总理等人的对话时顺势宣布撤离广场,八九民运的结果会完全不一样。平心而论,这话不能说没有道理。问题是这样一批年轻的学生采取“如果”的举动的可能性有多大?
激进思维是任何一个群众运动的天然主导,学生运动也不可能例外。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不可避免地把初期所持有的所有谨慎和小心一步步地置之脑后。这种激进会与日俱增,这与日俱增的激进会让最后结局不是鱼死就是或网破。然而不论是鱼死还是网破,都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者,更别说玉石俱焚的结局了。
现在看来,在八九民运中,绝大多数参加者愿望的善良、目标的崇高与理智的多少不是成正比的。并且由于自认愿望的善良和目标的崇高,在诉求未果时那道义上的正义感往往会把事情一步步推向极端,直至将民族的命运和个人的青春作于事无补的孤注一掷。
像八九发民运那样一个呼啸而起的学生运动,别说能有一个理智成熟的领导核心,就是想有一个稳定的领导集体都是很难的。可能个别领导成员有周到而慎密的思考,但他的声音一定会被那些处在亢奋状态的多数用唾沫所淹没,更何况在没有有效制约的情况下,人性中的诸多弱点总是在潜意识里不知不觉地发挥作用。在这种状态下,他们采取“如果”的举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谈到八九民运的发生就不能不提到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发生的文革。
文革是中共历史上的思想跨度最大、时间延续最长、波及面最广的一次大清洗。在漫长的十年直至十年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所有的主动或被动的参与者,或者是先整人后挨整,或者是先挨整后整人,或者是在挨整中整人,或者是在整人中挨整。在这个没有路径、没有时刻表、也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政治过山车里,没有谁能知道明天的自己会不会折戟沉沙,由座上客变成阶下囚,甚至死于非命。
在这对个人和对民族同样残酷的过程中,从九五之尊到升斗小民都不能不对这个让全民族发疯的政治体制进行程度不一的反思。在文革后期,这反思已从地下走上台面,反思的内容已涵盖我们曾经顶礼膜拜的一切。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反思已从涓涓细流汇而成河,向封建专制的幽灵发起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共和国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改革派某种程度的支持、总书记赵紫阳等人敢于发出同“党”不同的声音等,无疑都是这种反思的积极结果。完全可以说,党内外改革派的出现并形成那样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能向有浓厚封建色彩政治体制发出有力的冲击。这是八九民运能够发生思想基础,也是我们这个民族在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历史性灾难后得到的一个历史性的补偿。这是一个让我们中华民族从五千年的专制思维中走出的绝好机会。
这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机会。
当这弥足珍贵的机会终于来临时,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机会的百年难遇,几乎没有人明白这个运动成功的唯一标志就是能成为朝野对话的开始。
当需要用妥协来启动实质性政治改革的第一个闸门,让中华民族有可能破天荒地用对话而不是对抗来解决出现的社会危机时,激进的、自以为有能力独立主导中国的政治改革的学生选择了对抗。这对抗让一个巨大的历史机遇在六四之夜化为血肉模糊的句号。
在八九民运的七十多年前,中华民族也曾有过这么一个机会。
那是在辛亥革命后的南北政府归一的共和时期。那个时期是中华民族走出专制思维的第一个机会。可惜在刺杀宋教仁案发生后,激进的孙中山用暴力思维中止了革命党人用法律手段解决此案的努力,从而让历史改变了走向,让暴力与专制继续主宰着中华民族的历史。
辛亥革命时政权的更替相对来说很平和,很顺利,只是隆裕太后有一点哭哭啼啼、婆婆妈妈,但哭哭啼啼、婆婆妈妈总比刀光剑影好。清王朝的灭亡没有伴随革命党人或袁世凯的大规模血腥杀戮,相反它实际上是一次和平的嬗变。清帝宣布退位,政权和平交接。
不是用血腥暴力得到的政权就没有用血腥暴力来保卫的底气和借口,登上总统宝座的袁世凯就不得不接受议会的质询和制约,就不得不面对舆论的监督。于是中华民族就有了历史上的第一次用民主思维治理国家的可能。当这种趋势有希望发展下去并一步步地完善,最后制度化成为任何人都不敢违反的共识,辛亥革命真正有希望结束五千年的封建专制时,宋教仁案发生了。
宋案发生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革命党人对宋案态度的进退失据。
在宗法专制社会转型之初,暗杀是当时政治斗争的常见手段,对外清除对手,对内消灭异已,新旧人物都如此,革命党人也没少干。将宋案诉诸法律本来有可能成为扭转暴戾、清明政治的突破口。遗憾的是将革命与暴力划等号的孙中山,用“二次革命”的枪声,给了袁世凯一个名正言顺地把权力与暴力划等号的借口和机会。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与其说是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还不如说是孙中山葬送了本来意义上的辛亥革命,让清王朝那条又黑又粗的专制辫子得以直到今天还在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吊在各式各样的革命党人的脑袋后面。
中华民族走出专制思维的再一次机会就是七十六年之后的公元一千九百八十九年。遗憾的在这七十六年里我们并没有多少长进,又是一个同样的激进思维、又是一个同样的令人扼腕叹息的结果。
我们有理由相信第三次机会肯定是会有的,但会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会不会又要等待一个七十六年?问题的关键还不在需要多少年,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来看,七十六年也许还不能算是一个太长的时间。问题的关键是当历史再给一次这样的机会时,那葬送了两次机会的激进思维会不会又一次让专制成为我们这个民族头上挥之不去的魔咒?
如果年复一年六四忌日的烛光不能引导我们走出昔日的激进思维,如果那洒遍长安街的殷红鲜血不能让我们真正警醒,如果六四悲剧还不能让我们认识到激进的对抗思维只能让我们走不出历史的怪圈、只能让我们同任何一个历史机遇擦肩而过,六四对于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双重的悲剧了。
社会的进步是和社会的智慧连在一起的,巨大的进步是和巨大的智慧是分不开的。民主既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过程,在我们华厦这块土地上,民主只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任何企图短时间内在中国建成民主政治的主张都只能是民主政治的毒药。不怕过程漫长,就怕没有转机。这个转机的出现是需要全民族的智慧的,这智慧之一就是中国的百姓一定要允许执政党犯错误,允许政府犯错误,包括犯六四这样的错误。只有允许他们犯错误,他们才有可能走出错误。对于一个靠武力夺得天下的政党来说,在六四中的决策一点也不意外。就像某个大员说的:共产党夺取政权牺牲了数百万人,想要共产党下台那也得拿几百万人头来换。
把任何批评都看做是要他们下台,动不动就要取人项上人头。在我们的民族还在历史的三峡里艰难前行时,他只能这样思维。这种思维在对抗的状态下是不可能改变的,改变对抗的状态是改变某些人这种思维的唯一途径。改变对抗状态首先就是改变自己的对抗思维,我们改变不了别人,难道还改变不了自己?
这是我想向所有当年八九民运的参加者说的话。
尽管《新唐书·太宗本纪》中说:“《春秋》之法,常责备于贤者。”尽管执政党的决策是不用也不容我们这些被视为异端或者说是危险分子置喙的。然而不管容不容我们开口,现实里中国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是愈演愈烈。在官民利益的冲突和对抗日益严重的今天,为民族的福祉计,在呼吁八九民运的参与者改变对抗思维的同时,我还有话要对执政当局说。
作为执政党的中共正在从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政党朝一个利益集团蜕变。这个党没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纠错机制,这个缺陷决定了他的成功之日就是这蜕变开始之时,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蜕变逞加速之势。
在这个政党对其理论未有重大的修正并建立起有效的自我完善和纠错机制之前,人性的弱点会让这个蜕变不可逆转。局部的修修补补不能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从政治局里抓出几个贪赃枉法的官员也无济于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调门越来越高的同时,治下的社会矛盾却越来尖锐,每年因利益冲突而发生的针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群体性事件在2000年前就突破了万起,如今更是愈演愈烈,直至瓮安和陇南那样严重的冲突出现。长此以往,总会有那么一天,这个集团的利益和广大的民众的利益的对抗会到达临界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火星都有可能让整个社会失控,其后果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
由执政党主导的政治改革是社会成本最小的改革,政治改革的主导权现在你们手里。
实质性的政治开革从哪里开始?也许从认真正落实《选举法》开始做起是一个最稳妥也是最有效的选择,这应该是民主政治与我国现行制度最好的结合点。
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是每一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所明确了的。认真落实《选举法》能开通一条政府与民众对接的有效通道,这通道能有效释放社会冲突的能量。这比三千公安局长进京有效得多,三千公安局长进京培训充其量只能提高一点的技术层面的东西,并只是扬汤止沸;这比中央纪委“双规”的威力大得多,中央纪委的“双规”至多只能在事后解决很有限的问题,且治标不治本。
政府与民众的有效对接的开始,意味着有效的监督和纠错机制建设的开始。只有这对接才能遏止和改变中共的蜕变态势,只有这对接才能让五千年的专制思维寿终正寝。
不管中共是否愿意从这一点开始做起,日益觉醒的维权意识和逐步远离对抗的思维,会让越来越多的国人认真地从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始做起,他们一定会从选举中学会选举。一届两届大约是不会有什么眉目,三届五届也可能没什么效果,但十届八届之后可能就不一定了。只要坚持下去,三十届、五十届之后就一定是民意决定政府而不是政府决定民意了。
从中共自己的利益计,早开始也比晚开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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