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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赫本后人状告中国苏州餐厅侵权

英国著名影星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的后人,状告江苏苏州园区一间餐厅,称该餐厅侵犯赫本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要求赔偿1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93美元)并赔礼道歉。其中控辩双方就该案应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产生分歧。近日,法院开庭审理。

7月3日报道,赫本餐厅属于连锁经营,在苏州还有多家。庭审中,赫本后人的代理律师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金海华赫本时光餐厅,不管是餐厅店名,还是餐厅内部的装修以及菜单,都大量使用赫本的姓名及其肖像图片,还通过公众号进行大量商业宣传。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取得授权同意的情况,擅自使用赫本的姓名、肖像从事餐饮业经营牟利,并且在网络宣传中有贬损、丑化赫本的内容,属于明显侵权。

对此,被告认为,使用赫本的照片并非出于经营牟利,只是因为店主喜欢赫本才会放在店里。

此外,双方对于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产生较大分歧。被告认为,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肖像权、姓名权都属于人格权,中国民法通则仅仅保护在世公民的人格权,对于去世后人格权的保护限于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对于死者的人格权的保护是有法律缺失”。因此适用中国法还是赫本后人目前居住地的意大利法律,有待进一步查明。

据悉,该案还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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