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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 台前教育部长遭弹劾

台湾当地时间7月3日下午,台监察院召开记者会,宣布弹劾台前教育部长、中央研究院士吴茂昆,因其在台东华大学校长任内未经该校授权或同意,将该校绶草医药应用专利,让与自为负责人与执行业务股东的“师沛恩公司”,违反台《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第1项规定;跟以校长身份自行申请用于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劳务采购案的经费台币80万元(1新台币约合0.03美元)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及《公职人员利益冲图回避法》第6、7条。

台湾教育部长吴茂昆在5月29日请辞获准,任期仅40天(图源:中央社)

在台监察院的记者会上,监察院以13条全票且记名投票通过支持吴茂昆的弹劾案,此次弹劾也为6月《监察法施行细则》修正后首次通过的弹劾案。

吴茂昆为上任台教育部长,接任因台大校长遴选争议而下台的前教育部长潘文忠,并在4月27日决定不聘任由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所选出的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被外界视为“拔管”的决策者之一;但由于他“拔管”跟涉嫌侵占东华大学所属的研究专利权、前往大陆参与学术会议时未经报备等种种行为,让他既受到在野党与台湾民众的批评与反对,终于在当地时间5月29日向台行政院院长赖清德请辞,成为任其仅40天的短命部长;而目前台教育部长一职由政务次长姚立德暂代。

监察委员高凤仙在记者会上表示,吴茂昆在东华任教时与师生研究绶草,有一个专利已取得美国专利,另个专利则已取得台湾的专利,却想要取得美国的专利;但吴跟教授与学生并没有依循惯例申请美国专利,改申请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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