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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控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 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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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今日消息,为优化汽车产业布局、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国家发改委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严控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提出政策建议。文件指出了将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具体来看:

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

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

禁止未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的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

禁止对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整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的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整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除外)。

此外,意见稿也对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提出了条件限制,包括:

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需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上两个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或上年度汽车出口量(含境外投资企业销量)与生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项目所在省份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不存在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公示的同产品类别(乘用车和商用车)燃油汽车整车企业。

意见稿也对纯电动汽车整车投资项目提出限制。根据文件,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是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或是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的省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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