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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妇搭地铁摔伤哭求:别叫救护车我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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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遇到半夜肚子痛叫救护车,依照台湾《紧急医疗法》规定,判定为轻症病患要收约1400元,若被评为重症,则免收费。在美国波士顿1名妇人搭承地铁下车时不慎摔伤,整条腿滑入月台和车中间,有好心民众要替她叫救护车,结果她却哭喊"我付不起3千美元(约9.1万台币),别叫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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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6月29日下午5时30分波士顿麻州大道站(Massachusetts Avenue station)发生一起意外,45岁妇人腿卡在月台缝隙,其他乘客上前帮忙推车厢,结果将妇人救出后,发现腿伤严重到见骨。

严重的伤势让妇人爆哭,但她更担心的是救护车的费用,有好心乘客要叫救护车,她却哀求说"你知道救护车费用多少吗?"《波士顿环球报》记者克兰莫(Maria Cramer)在推特描述案发经过,指称妇人当时还哭着说"我负担不起,一次3000美元的费用"。推文一出引起迴响,许多网友认为美国救护车收费过高,呼吁大家千万不要在美国生病、发生意外。

波士顿紧急医疗服务局局长胡利(Jim Hooley)表示,紧急救护的运输费用约1200至1900美元(3万6600至5万8000元台币),但救护车费用常常高出很多,《华盛顿邮报》去年调查全美发现,救护车费用依经营业者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曾有案例收费高达8400美元(约25.6万元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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