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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实行分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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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规范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实现资金的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促进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一方面明确了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应当符合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从业务条件、大类资产配置、运作规范、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税延养老保险的资金运用提出了专门要求。

其中,《办法》对业务条件的规定比较高,银保监会表示,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实现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作和长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强化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建设、甄选优质的投资资源对接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强化投资经理和组合经理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从职责定位、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配置策略、配置模型与系统5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保险机构和投资管理人切实把握长期资金运作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大类资产配置上的能力与特长,助力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同时提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可以为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提供专门的大类资产配置解决方案,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确保资金的长期稳健运作和保值增值。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从三个层面提出了风险管理要求:一是在总体风控要求上,强调应当建立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控流程,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评估。二是在操作层面上,针对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需重点关注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投资策略偏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下行风险等,分别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三是在风险保障措施上,要求投资管理人按照账户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以更好保护参保人利益。

此外,《办法》对于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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