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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对同性恋有利裁决 可吸纳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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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7月4日裁定,化名为QT的英国女同性恋者,可以为其伴偶办理香港的“受养人签证”,从而宣布香港移民局败诉。换言之,香港法律虽然尚未承认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但终审法院这个裁决,对同性伴侣权利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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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 网络

裁决在香港无可避免引起争议,但香港商界和人才猎头公司却普遍对此欢迎,认为这可以为香港在亚洲的人才争夺战中,比起包括新加坡的对手们,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香港终审法院的这个裁定,事实上已经将男女婚姻与同性婚姻给予相同的法律地位。原诉人QT和她的伴侣SS,2011年,两人英国以《民事伴侣法》登记为同性恋伴侣,同年,SS获得了前往香港的工作机会,QT决定陪同SS一起移居香港。但QT以受养人身份申请签证,却遭到移民局拒绝,认为香港法律不承认男女婚姻以外的结合。

QT官司得胜之后,香港在同性恋问题上,已经与亚洲其他竞争对手脱颖而出,包括新加坡,中国大陆和日本。

根据报道,国际银行和律师事务所对法院这个决定表示欢迎之外,一些猎头公司也舒了一口气,因为他们不需为求职者额外担心多一个顾忌。

QT在取得司法胜诉之后说,欠缺受养人签证,等同是一个“次等公民”。QT因为没有居留的受养人签证,从而不能享用廉价的政府医疗服务以及失去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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