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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名流”政协委员史增超性侵养女8年,从7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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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史增超曾是宁波商界响当当的人物:他名下拥有多家公司,产业覆盖纺织、矿业和进出口贸易,其十年掘金的传奇故事屡见报端;他还是热衷公益的爱心人士,是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委员。但2016年9月7日,被史增超收养8年的女孩王濛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她自7岁起遭其猥亵和强奸,持续长达数年,在此期间,作为史增超情妇之一的黄春苗曾数次协助史对她实施强奸。

东窗事发后,史增超出逃非洲(现被列为红通人员),同年11月,另一嫌疑人黄春苗被宁波警方刑事拘留。最新进展是,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抛开吸人眼球的“商界名流”“区政协委员”等标签和多名情妇等情节,回到案情本身,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侵害儿童犯罪案件。

据了解,2008年父亲去世后,7岁女孩王濛被史黄二人收养,噩梦由此开始。史增超长期对王濛实施猥亵,其间,因不堪忍受猥亵,王濛曾离家出走,被警方找回后,史增超在此后3年间对其实施强奸超过20次。除了被“收养”的王濛以外,他还托人物色贴吧“离家出走吧”的两名初中女生供其泄欲。

一个养父,竟然把脏手伸向自己的养女,真可谓禽兽不如。更为骇人的是,这样的侵害能持续8年之久。想想女孩王濛那8年的经历,简直令人不寒而栗。很难想象,这种持续侵害会对王濛身心造成怎样的创伤。

这其实是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虽然史黄二人收养王濛,是民间的私下行为,但在此过程中,当地相关机构本可及时介入和发现。比如,父亲去世后,王濛先是由同父异母的姐姐收养,遗憾的是,对于王濛这样一个无父无母的“困境儿童”,涉事基层政府、当地社区并没有进行应有的跟踪和关照。

再比如,王濛姐姐从孤儿院网站上咨询过领养手续,也留了自己邮箱,但涉事孤儿院却不闻不问,给一直在寻找“猎物”的史黄二人抓住了机会。史黄二人收养王濛后,户口登记程序中,当地有关部门也未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审核——事实上,王濛的母亲一直在世,但整个收养的过程其母亲被排除在外,直到一年后她才知道女儿被收养的信息。

这起性侵幼女案,暴露出的相关机构对于“困境儿童”的不闻不问、对于民间收养的监管松弛等问题,无疑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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