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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用激光枪可使人“瞬间碳化” 外媒为何制造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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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国武装警察部队的反恐小队将配备一种新型激光枪。这款由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公司生产的ZKZM-500型激光步枪,发射的激光可以穿透窗户,让敌人的皮肤“碳化”,如果被攻击对象身着易燃布料,整个人可能都会被点燃。

报道还称,ZKZM-500型激光步枪作用距离达到800米,每次发射时间持续2秒钟,可连续发射激光1,000次。由于ZKZM-500发射的激光不属于可视光波段,发射过程中不仅肉眼看不到,而且不产生任何声音。被攻击者很难察觉攻击来自哪里,即使被攻击,看上去也更像是意外。

此报道迅速引起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多家外媒的关注。除了ZKZM-500激光枪的威力外,媒体更关注它将被谁使用,其针对的对象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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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此前曾曝光多款激光炫目武器,外媒将ZKZM-500激光枪与此相联系,被中国官媒指为混淆军用武器装备和警用非致命装备的概念(图源:鼎盛军事)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ZKZM激光技术公司的经理向法新社介绍,ZKZM-500激光枪将为中国警方配备使用。该经理还称,“开发这款武器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激光可以远程在抗议活动中引燃非法横幅,或者灼伤抗议者的头发或衣服。”相关报道信息在中国网络上传播,引发一些议论。有网友赞叹中国警力大大提升,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增强。但也有网友疑惑,这样厉害的武器,如何避免被不正当地使用在民众身上?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7月3日刊发报道,回应舆论的关注。报道采访了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公司“相关人士”,表示ZKZM-500激光枪在攻击时具备“无色无味无声”的特性,主要通过让对手皮肤产生灼烧感等剧烈疼痛而失去活动能力,但并没有“使人体瞬间碳化”或“在人体开洞”的杀伤力。

报道还引用不具名专家的话称,目前该激光枪的主要用户是警方而非军用,更突出非致命性打击效果,主要执行反劫持、打击犯罪、高空除障等任务,外媒的报道混淆了军用武器装备和警用非致命装备的定义。

中国官媒的回应否认了外媒对ZKZM-500激光枪毁伤力的夸大说法,重申它是警用非致命性激光武器,同时还透露这款新型武器“其实早已投入使用”。但是,外媒关注的焦点,其实是这样程度的毁伤性武器,应不应该大规模装备警方,尤其是如报道中提及它可能用于抗议活动中维持治安时。

军用和警用武器的差别不难理解,一者针对武装敌人,一者针对普通民众。尽管警方在维护秩序或者打击犯罪份子时,难以避免使用具有一些毁伤性的武器,但其目的并不是致人死地,而是限制其活动能力以解除危机。

那么,中国警方大规模配备ZKZM-500激光枪可能带来哪些问题?

其一,ZKZM-500激光枪这种级别的毁伤性武器,在使用前是否充分论证过其适用性,在使用中有无严格的限制管理措施?

国际上常规的警用非致命性武器,包括催泪弹、橡皮子弹、M234防暴弹发射器、镇暴霰弹枪、胡椒喷雾和电击枪等。它们广泛用于镇压暴乱、制服恐怖分子和处理如劫持人质、持械拘捕等小规模极端事件。而如报道中提到的针对抗议群众使用激光枪的情形,显然容易引起争议。

一般情况下,即使出现大规模群体性骚动,警方为了维护治安,不得不使用催泪弹、橡皮子弹等毁伤性武器,也会遭到舆论的严厉谴责。而且,正是由于这类毁伤性武器的使用,有时反而容易激化现场的矛盾,使事态进一步升级。因此,ZKZM-500激光枪纳入警方常规装备不可不慎重。

其二,使用ZKZM-500激光枪带来的更重要的问题是,由于其“无色无味无声”的特性,导致受攻击者更像是遭受“意外”,这就使对攻击者的追责成为难题。

在使用传统武器执法时,攻击者和被攻击者往往需要近距离接触,其行为及后果都很容易确定。而激光枪造成的毁伤几乎一致,使用武力者难以区分,这就极有可能造成警力的滥用,形成民众合法权益保护的真空。

所以,尽管中国官媒耐心解释ZKZM-500激光枪是“警用非致命性激光武器”,它所带来的隐患和担忧仍难以消除。

这其中的差别在于,“警用非致命性激光武器”的定性旨在说明使用该武器的“目的正当”,但舆论关注的则是该武器的使用如何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如果混淆了这两者,显然无法形成对话和共识。

这也从侧面说明一个问题,即中国警方在程序合规和信息公开方面有失周全。

对于警用装备的相关消息和流程,理应向公众公开,接受公民的监督。因为警权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而授予其权力的正是公民。

像ZKZM-500激光枪这类容易带来争议的装备,在设计和生产之前就应该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充分说明其采用理由。如果能够将这些前期工作做足,如今的争议和误解或许根本就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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