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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落马官员涉“特殊罪名”十年来仅七人获此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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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7月10日,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贪腐一案,一审判处许亚林无期徒刑。

在判决中,许亚林的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共6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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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报道称,自中共十八大后,多名内蒙古官员先后落马,在这些落马以及已经被判刑的官员中,许亚林的情况最为特殊。

报道称,“隐瞒境外存款罪”这个罪名十分罕见。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据不全完统计,近十余年来,中国仅有七例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案例。

此外,在许亚林这个级别的落马官员中,被判无期徒刑算是判刑较重的。

据悉,早在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就通报,许亚林因涉嫌严重违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2月,许亚林被通报双开。

公开资料显示,1963年8月出生的许亚林,其仕途起步于内蒙古,曾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副区长,库伦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通辽市委常委、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3年起,任内蒙古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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