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名的理解,香港的一国两制似乎越来越只有一国而没有两制。王14日在一个研讨会称,回归后香港“新的宪法秩序”追根求源到国家宪法,国家宪法全部都适用香港,除被基本法修改、取代的要按基本法办事外,“凡是基本法没规定的,宪法的有关规定就自动适用香港”。他说,把基本法打造成独立于宪法,都是误解和扭曲。他重申国家不是按香港法律办事,而是按国家宪法办事,又指没办法阻挡国家宪制对香港的效力。

香港中联办。路透社
王振民出席紫荆杂志社主办的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时说:“宪制新秩序是以宪法根基,以香港基本法为补充。”他说,香港能有独立法律和独立司法,但不能有独立的宪制,“一国两制‘就是这样’,否则就变成两国两制”。他强调国家宪制是一国两制的根本保障,切割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行为是自欺欺人,香港不可以推翻国家宪法秩序。
他说,自1985年以来,全国人大对香港所作出的33个决定,虽无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对香港有宪制约束力,是香港法律部分,包括两次对于一地两检的决定。他称,人大作出的决定要符合一国两制,及不可违反基本法第11条,“不是愈少愈好,没有多少的问题,要根据需要”。
脱离民主派阵营自称坚守中间路线的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回应称,宪法授权的基本法已涵盖所有香港的宪制问题,包括香港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国防、外交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等,他看不到有何遗漏需要由国家宪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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