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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院依法对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原政委曾春晖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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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原政委曾春晖(正处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一案,近日由厦门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2018年7月9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对曾春晖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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