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2018年7月18日应邀到国民党中央常会,就日前被台北地检署认定他贱卖原国民党资产中影、中视及中广公司(即俗称的“三中案”),被依“特别背信罪”等罪嫌起诉始末项目报告。马英九重申,他虽不好战,但对“罗织罪名”“奉命起诉”他的台北地检署,他一定全力迎战,并深信当所有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被一一摊开检视,就会证明他的清白。

马英九出席国民党中常会,获国民党中常委力挺(多维记者:陈舜协/摄)
马英九指出,“三中案”调查期间始于2005年、2006年民进党执政期间,因应当年《广电法》修正通过“党政军退出媒体”相关法令,当时他担任党主席,为了符合法令规定而积极寻找买家,全案历经3任检察总长及多位检察官,自2006年11月起经过长达8年多时间深入调查,2004年
7月被当时的特侦组予以签结。
对于检方起诉时质疑马英九图利特定人、贱卖“三中”使国民党蒙受损失及编列新台币6,000多万元(新台币1元合约0.033美元)诉讼基金等质疑,马英九在报告中一一详述。
马英九指出,出卖“三中”资产时的执政党是民进党,在当年的时空环境下,国民党寻找潜在买家不易,但在这样情形下,他仍在很少的买家内极力寻求以合法及合理价格出售“三中”,维护国民党的合法权益。经特侦组追查后,包括中视、中广及中影公司都以高于资产鉴价的价格卖出。以中视为例,当年国民党持有中视股权总值约7亿余元,最后以近9亿元价格卖出,而中视在当年是处于多年亏损的状态,买下中视的买家也没有暴利可图。
马英九指出,台北地检署的起诉理由还包括“三中”是“未来应依法还给国家的准国家资产”,更令他错愕,“难道我13年前就应该预测会有《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而且“三中”交易案没有半毛钱流入他个人口袋,负责执行交易的张哲琛等人也没有从中获利,甚至有买家要送钱给张哲琛500万元现金还被退回,却反而被检察官解读为“唯恐东窗事发”,他因为这件事才认定检察官办案态度偏颇,并因此不相信北检会依法公平办案的原因。
马英九强调,他打官司都是用自己的钱,北检起诉的根据都是断章取义,他重申他虽不好战,但对“奉命起诉”他的北检,一定全力迎战,他对台湾的司法还是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相信法院会证明他的清白,也相信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马英九项目报告结束后,有多位国民党中常委发言表示相信马英九的清廉,并说“三中”的买卖全都是在获得中常会同意下进行的,没有背信的问题,“我们不是替马英九背书,我们是力挺”。
至于党产会扬言会依据北检起诉马英九要旨,认定“三中”是国民党附随组织,要半年内追征收回“三中”资产为国有。国民党发言人洪孟楷强调,民进党不要以为靠清算斗争就能保卫政权,人民自有智慧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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