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走到了一个关口。2018年7月15日,北京大学金融科技情绪指数(周度)跌到了历史最低位。2013年1月到2016年底,该指数的平均值为-5,即媒体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闻报道情绪大体平和。2018年五六月间传出网络借贷备案要延期的消息以来,该指数一路走低,到本周日出现前所未有的断崖式下跌(图一)。指数背后的现实是,近期网络借贷新增问题平台多为老平台和规模较大的平台,这引发国内外多种解读。其中一些观点值得探讨,特来抛砖引玉。
观点一:“最近网络借贷集中出现问题,主要是由监管趋严导致”
这一观点目前广为流传。但是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中心的研究,多重原因导致近期网贷问题。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平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的现状和监管对信息中介定位的坚持之间的落差决定了不少平台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研究表明,我国网络借贷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监管相对宽松、没有完善征信系统、没有对相关业务详细统计、民众习惯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大量个体投资人对大量个体借款人间展开的借贷业务。平台往往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依靠新投资人补偿旧投资人的庞氏骗局普遍存在。
因此,监管部门明确和强调信息中介定位后,不少平台因无法继续采用吸新还旧的模式而出现经营困难、退出市场是大势所趋。换言之,即便没有监管趋严,不少平台也终将因为经营不可持续而退出。
第二个原因是,一些不准确和过度渲染的报道放大了悲观情绪。
由于缺乏对行业的精确权威统计资料,对哪些平台属于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究竟损失多少、平台运营实际状况如何等问题,基本都是采访人自行界定。例如,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热潮中,不少非法集资或者线下理财公司也宣称自己是网络借贷平台;当这些机构出现问题时,一些媒体将他们当作网络借贷平台来报道。为强调问题严重性,常见表述还有当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等问题时采用“爆雷、雷潮”等词、对于涉及金额大小则采用累计交易量而不是待还金额等。再如,对投资者的损失状况主要采用投资者自己的表述,并没有第三方资料佐证这些表述是否确实,但现实中也有借款人宣称自己是受损投资者。更有甚者, 一些自媒体还通过写负面文章来挟持网络借贷平台,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当然,市场和公众对于备案延期的解读与监管部门的预期之间存在差距,也是近期市场情绪悲观、投资者急于抽资而借款人逾期上升的原因之一。监管部门延期备案的初衷可能是逐步缓释存量风险。但是,由于备案从2017年6月延期到2018年6月,到今年6月又进一步延期,市场和公众缺乏相对权威的信息来区分好平台和问题平台,因此倾向于将个别问题平台的问题,解读为整个行业的问题。
观点二:“真正的网络借贷平台是信息中介,因此不存在挤兑风险”
一些平台拿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监管对于网络借贷应当属于信息中介的定位,提出“真正的P2P不存在挤兑风险”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平台用自身资金已被银行存管为证据,论证自己不会直接触碰投资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往来、是真正的信息中介,因此不存在挤兑风险。
虽然从监管的角度看,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定位成信息中介,最初的网贷平台也确实采用了这一模式。但是,由于大部分借款人都没有征信记录,投资人识别合格借款人的成本很高;又由于普通投资者习惯于刚性兑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实质上绝大部分都有类信用中介的业务。
具体而言,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自行担保和将不同收益与风险的标的分拆打包以分散风险这两类业务模式,以解决信息中介定位下的投资人不足、资金来源有限的问题。在后续的发展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支付成本,逐渐演化出了自动投标、资金池和滚动募资等业务形式。也就是说,大部分平台偏离了信息中介定位、并存在多重风险,特别是因借款人信用不良或者多头借贷导致的信用风险、投资人因为恐慌而挤兑,资金的期限错配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平台运作不合规而被监管部门取缔的合规风险等。
简而言之,要发展成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中介,还需要业界和监管方不懈的努力和探索。而在这个成长过程中,就不能忽略实质上的类信用中介带来的风险。以信息中介定位说明可以轻视挤兑风险的观点,忽略了网络借贷在中国发展的具体国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表述。
观点三:“中国网络借贷市场的变化,标志着中国金融科技的繁荣走向终点”
这一观点,反映了国内外、特别是国外一些机构和个人,对中国金融科技未来走向的疑虑。尽管目前网络贷款行业遇到不小的挑战,但还要看到,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并没有因为近期的状况发生变化,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仍然大有潜力,网络借贷服务普惠金融仍然具有广阔前景。
首先从需求端,中国信贷服务仍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目前正规金融体系虽然渗透率较高,但未享受到金融服务或者未能享受到足够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人仍达七成。
其次从供给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网络借贷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根据《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民达7.72亿,97.5%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移动终端的普及为显著降低网络借贷成本提供可能。
第三,发展金融科技需要的人才、技术也得到长足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培养了大量高精尖人才;产业结构的不断提升为数字化金融服务提供了新场景;而不断成长的大数据分析能力,也为降低获客成本、实现场景化精准定位、服务长尾客户等提供了新思路。
因此,目前市场出现的低迷情绪并不足以全盘否认网络贷款业务具有特殊的普惠金融的价值,而备案延期的目的也不应是要消灭整个网络贷款行业。事实上,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网络借贷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的局面应当结束了。只有消除不规范、高风险的业务模式,才能让规范、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健康发展,实现优胜劣汰。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尽快明确标准和时间表,将一部分符合资质要求的平台纳入监管框架并支持其规范发展,这对于稳定国内外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当然,监管部门有自己的苦衷。例如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对于监管模式、手段都提出更高要求;而监管部门人手不足,对新生事物也需要一段时间去了解。要避免一棍子打死新生事物,一方面需要大力发展监管科技,另一方面也需要适当加强监管力量,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实现中国网络借贷行业乃至金融科技的美好前景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其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媒体加强自律、平台扎实自身业务等都属必要环节。相信经过这一轮市场和监管检验,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将会更稳健,更能踏实支持中国实体经济发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