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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案开庭 涉贪污及私吞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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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本周公开审理恒丰银行前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案。案中多名被告涉及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罪名。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据报道,在15年内,恒丰银行前后两任董事长前赴后继,用银行的资金控制银行的股权。前任董事长正在接受审判,后任打着清理前任问题的旗号,做法更变本加厉,置正常的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于不顾,置恒丰银行于巨大风险之中。报道说,恒丰银行的一些主要股东,如江苏汇金控股集团董事长朱明亮等,竟然都直接参与了这两任董事长的股权运作。2015年1月,恒丰银行首任董事长姜喜运被刑拘;三年半后的今年7月17日到20日,山东烟台法院开庭审理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

据报道,姜喜运被控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便利,将该银行股份陆续转至他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涉及人民币7.5亿元;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为江苏正阳置业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约6037万多元;姜喜运还伙同恒丰银行前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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