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为确保长生生物(002680. SZ)相关股东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深交所已对长生生物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售处理。

这意味着长生生物大股东未来将无法减持套现。同时深交所还表示,根据国家药监局通报,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公司披露目前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均已停产,深交所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所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近期监管部门持续对长生生物及其子公司采用监管措施:
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日,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此前,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并对长生生物公开谴责。明确初步发现公司未及时披露被有关机关调查的信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已启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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