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北京某大学学生因为感情纠纷以及家庭矛盾,回到河南省商丘市西陵寺镇榆厢南村的岳母家中,持菜刀将岳母以及妻弟媳杀害。随后,凶手被警方抓获归案。2018年7月26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受害者方了解到,闫宁(化名)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
“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如果有二审,我希望维持原判,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2018年7月26日,距离闫宁行凶已经过去10个多月了,闫宁的妻子赵女士仍难掩悲伤和气愤,她说母亲和弟媳被杀害,直接造成了三个家庭的悲剧,家里的每个人都为此心力憔悴,一直在等待法院判决结果下来的那一天。

受害人家属手机里保存着当时的图片。摄/记者 董振杰
据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5日16时许,被告人闫宁因感情纠纷、家庭矛盾,从北京乘车回到睢县,在一家商店内购买了一把菜刀,随后坐出租车到岳父家中,当时岳母、妻弟媳等在家,在双方发生争执的过程中,闫宁用菜刀将两人砍死。在此过程中,妻弟媳的女儿也被砍伤。后闫宁自杀未遂,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闫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2012年考入北京某大学,同年应征入伍,2014年退伍返校继续学习。与赵女士在婚后育有一子,两人因感情纠纷、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产生离婚之念,闫宁要求岳母返还彩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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