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车主不理会店家提醒,持续在便利商店停车场停车超过一万小时,大阪地方法院判决需赔偿店家920万日圆(约新台币253万元)。
据报导,位于大阪府茨木市的这家便利商店经营者,日前对车主提出损害赔偿告诉。大阪地方法院法官古谷真良昨天作出判决,要求车主支付920万日圆。
由次被告车主并未出庭,也没有提出答辩书,法院认同原告主张,几乎依原告请求赔偿金额作出判决。
原告、便利商店经营者说,车主从2013年8月到2015年2月的一年半间,总计在便利商店停车场停了7472小时霸王车;2014年6月后也停了另一辆车,总计停3694小时,2辆车合计停了逾一万小时霸王车。
业者以每小时700日圆的停车费再加上其他赔偿费等,向车主提出损害赔偿告诉。
据报导,业者说,在车主车上贴了无数次的警告贴纸,但车主都无动于衷。
古谷真良说,车主不顾业者再三提醒,未经允许持续停车,可能造成便利商店信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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