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7日22时,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从内容上看,此次修改的一个关键点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部分规定被认为是为长生生物“量身定做”。

中国证监会修改退市制度,长生生物拉响退市警报(图源:VCG)
此次退市制度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有观察指出,从调查进度来看,长生生物很可能因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中第一方面规定被强制执行退市。
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这5条里面,长生生物涉及了3条,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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