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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院:张小雷集资诈骗案各被害人享有表述意见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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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本院已于2018年7月27日受理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告知本案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等权利,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秣陵路108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邮编:210004。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至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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