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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暴雨影响 西日本地区灾害保险赔付将超789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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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灾害保险协会”(日本损害保険协会)公布的《平成30年①7月暴雨》关于灾害保险赔付的信息来看,截止至7月23日,受灾地区共有47875起保险赔付申请,总金额达789亿日元(约48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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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产保险赔付金额达555亿日元(共23528起),车辆保险212亿日元(共22491其)。出险较多的冈山县(共12993起)总赔付金额达321亿日元,广岛县(共13566起)总赔付金额达183亿日元。

灾害保险协会表示,考虑到受灾情况的不断发生,以及已受损还未向保险公司申报出险的情况,此次灾害总赔付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虽然日本近年来这种规模的暴风雨灾害情况较少,但并不影响保险赔付,已申请赔付的金额保险公司将会尽快赔付给被保险人。

关于中国国内的自然灾害保险,也有必要了解一下。

通常情况下,属于财产保险理赔范围的自然灾害有:火灾、爆炸(不包括锅炉爆炸)、雷电、飓风、台风、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等。

值得一提的是,“地震”并不在大多数财产保险的赔偿范围之内。主要原因地震灾害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保监会在全国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其做除外责任处理。

即投保财产保险后,因地震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标的损失, 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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