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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律师接通知8月10日再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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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一案再审有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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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继(左一)与徐昕(左二)在会见后合影。(受访者供图)

8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刘大蔚再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已接福建高院方面通知,该院决定在8月10日上午于漳州中院开庭再审刘大蔚案。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发布通报称,经依法复查,决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4年7月,时年18岁的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花3万余元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该批枪形物被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获。当年8月刘大蔚被刑拘,后于9月29日被逮捕。

2015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一审判决书称,经鉴定,送检的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8月25日,福建高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大蔚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对“枪支鉴定标准”的关注和讨论。

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发布通报称,经依法复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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