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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不适任司法官退场牛步 司法改革刻不容缓

台湾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林俊佑日前因不满女儿疑似遭霸凌,趁休假时带着刑警到其女儿就读的幼儿园“办案”,借着权势要求园方交出监视器画面,还质问幼童及老师。事件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认为林俊佑不适任检察官要求严惩,但依台湾现行的评鉴制度,不适任的法官、检察官需先送“评鉴委员会”审理,通过层层审核最后再由职务法庭作出免职或其他处分,整个流程冗长繁琐,对不适任的司法官难以发挥制衡效果。

日前台湾媒体披露,林俊佑因不满女儿疑似遭人欺负,在6月份二度指挥便衣刑警前往幼儿园,要求老师退下后,向幼童“兴师问罪”,质问是哪个小朋友欺负其女儿,要在现场指认犯人,令在场的幼童及老师感到惊恐,甚至有幼童当场吓到便溺,舆论纷纷指责林俊佑违法滥权,花莲地检署一度对他做出调职处分,在民怨沸腾下,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才在8月1日做出停止林俊佑职务的决议,并送交监察院弹劾,之后待职务法庭审理后才能确定林俊佑是否退场。

2017年时,总统蔡英文指示台湾司法院与法务部提出司法改革的工作清单,其中有关司法官评鉴制度的改革,将订定不适任司法官退场机制,未来人民可直接检举不适任法官、检察官,无须再透过律师公会、司改会等团体提出检举,而评鉴委员会可针对情节重大者,决议直接移送职务法庭审理,不需要再经过监察院,缩减退场流程,希望能加速淘汰不适任的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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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适任的司法官建立完善的退场机制,有助提高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图为台北最高法院检察署(多维记者:杜晋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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