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一对年轻男女未婚生子,收了3000元后交给他人收养,之后女婴被层层转卖。8月1日,在逃的嫌疑人李某在海南省被抓获。至此,该起案件的涉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无力抚养小孩
转给他人收养
据介绍,钦州女子莫某与男子吴某同居后,于2014年10月18日生下一名女婴。因无力抚养,二人收了陶某3000元“辛苦费”后,将出生才9天的孩子交给陶某收养。
陶某抱走女婴十多天后,却想卖掉她。
经熊某“牵线搭桥”,陶某带着孩子前往广东省廉江市,与罗某、陈某两夫妇碰头。
经罗某、陈某两夫妇联系,三人在廉江市与严某见面。
四人联系了李某,后在李某的引荐下与买家龚某联系,最终龚某以两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女婴。
事后,陶某从中分得赃款1.39万元,熊某、罗某、陈某、严某、李某则按比例进行了分赃。
家人不见小孩
报警求助寻找
由于家里人对此不知情,莫某和吴某送走小孩后一个多月不敢回家。其间,吴某的父母曾问两人孩子去哪里了,但都被两人以带回外婆家住几天或岔开话题敷衍过去。
直至2015年初,吴某父母催促他带莫某回家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两人才向家里人说出了实情。得知这一消息,吴某的家人和亲戚气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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