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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在线识别、源头追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

《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到2020年,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数据库构建完成,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运行通畅。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全系统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线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线下源头追溯精准快捷,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效率显著提升,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受到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为实现目标,《方案》要求,建设基础数据库,提取知识产权授权文件的核心信息,构建知识产权概要数据库;建设功能全面的智能检测系统,实现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功能;将智能检测系统与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侵权假冒线索检测的启动与推送、在线办案指导、在线维权援助等功能。

在建立运行机制方面,《方案》强调,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检测启动与推送机制,将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与数据库对接融合,在全国性系统中实现信息汇总;建立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衔接机制,把握人工判断基本要求,提升人工判断专业能力,确保交互机制有效运行。

建立涉外侵权假冒相关信息分析处理机制,推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交流合作,开展涉外侵权假冒线索检索工作,引导我国企业通过智能检测系统,对重点出口产品的海外侵权风险进行预警检测,防止侵权;推进建立标识电子化管理机制,在知识产权注册授权、产品销售、维权救济等各环节推行统一的电子化标识,实现全流程信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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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提出,结合各地实际条件与需求,选择试点地方和单位,选择电子商务、进出口、大型展会等重点领域及地方优势领域,协同推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的建设运行。

其中,2018年1月—6月为研究与准备阶段,有效运用近年来有关研究成果,提炼实践经验,调研借鉴相关方面“互联网+”治理做法,协同发挥管理人员、技术专家、法律专家作用,全面深入听取有关地方局、互联网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2018年7月—2019年6月为开发与试点阶段,根据工作方案,部署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法依规确定开发单位,高质高效完成全国性数据库和智能检测系统建设,实现对各领域侵权假冒线索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功能。建立并理顺各项工作机制、工作运行体系。

2019年7月—2020年6月为总结与推广阶段,充分运用开发成果,全面提炼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技术支撑系统功能,充实、调整数据库,改进、完善智能检测系统,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检测水平,完善适应各地区、各领域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深化,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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