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重大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关系着深挖‘保护伞’工作的整体效果。”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在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撰文: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坚持人民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最强烈,就重点查处什么问题,着力攻坚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坚决清除民愤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形成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压倒性态势。
邓卫平介绍,遵照中央领导批示,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对广东中山民警涉赌腐败问题进行指导督办。会同公安部禁毒局共同督办民警涉案的云南普洱市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协调云南、福建、湖南等地公安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涉嫌受贿、毒品犯罪及其他职务违纪违法问题民警,其中16人被留置或移送司法机关。协调督促驻山西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去年查处闻喜县公安局景益民等16名民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基础上,今年又寻线深挖查处了11名民警涉嫌参与盗掘古墓葬犯罪或充当盗墓团伙“保护伞”问题,问责相关领导干部20人。
今年3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别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时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为盗墓团伙、特别是黑社会骨干分子张成俊(已判刑)等人提供保护,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为实施犯罪提供保护。张成俊伙同本案被告人李福学、任清河、石金录、秦林惠、崔顺合、攀刘庆、李继光等7人先后共同或分别结伙在闻喜县境内的国家级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和周边盗掘古墓葬26起,盗得青铜器等文物100余件。
被告人景益民在为张成俊等人盗墓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同时,组织盗掘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1次13处(其中1处未盗得文物),将所盗文物直接贩卖。另外还包庇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侯金亮、侯金发、景春凯(均已判刑)开设赌场,对黑社会骨干分子张保民(已判刑)伤害他人、非法拘禁的行为违规办理了取保候审,张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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