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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到达中国的美国女子

哈丽特•罗,是第一位跨越“禁令”到达“老中国贸易”中心-广州的美国女子。1830年,面对大清帝国严禁外国女性踏足贸易港口的法令,哈丽特和她的叔母(即“婶”)装扮成男孩偷偷潜入广州,对清廷执法机关造成一定的骚动和挑战。

哈丽特•罗(Harriet Low),1809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她的父亲是位成功的商人,拥有着航行于塞勒姆、纽约、伦敦及广州等世界大港口之间的运输业务。

1829年,哈丽特•罗的叔叔-美国商人威廉•亨利•罗与夫人阿比盖尔•纳普,准备去往中国做为期五年的商务驻留。威廉•亨利•罗是新近获任命,为罗素公司(Russell & Company,当时美国在中国最大的贸易商行,又名“旗昌洋行”)管理在广州的业务。由于广州不允许外国女性踏足,他夫人只能留在澳门。于是威廉夫妇请求哈丽特•罗与他们一同前往,这样可以在澳门陪伴她的叔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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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丽特•罗与威廉•亨利•罗一行人,于1829年5月份乘坐“苏门答腊”号出发,航程跨越了大西洋及印度洋后,在马尼拉停留了三个星期。终于在四个月后-1829年9月29日,他们到达了澳门。哈丽特•罗喜欢一个人出去逛,她很快就认识了澳门上流社会的很多名人。通过她叔叔的关系,哈丽特与“东印度公司”在澳门的所有职员及一些英国富商也混得很熟。作为这处殖民地上唯一的一位未婚年轻女子,哈丽特经常被邀请参加各种“豪华舞会,派对,饮茶及晚宴”。哈丽特对中国大船前面漆画上两只大“眼睛”,这样船就可以“看路”,感到十分新鲜;她看到中国女人虽然裹脚,但“拄着小拐棍”走路很轻松,感到很震惊。

在澳门生活的一年多里,哈丽特对去往广州有着越来越强烈的愿望。当时广州是清政府唯一准许对外贸易的地方。但是,依照“广州十三行”条例,外国女性是严格被限制入内的。1830年11月5日晚上,哈丽特•罗和她的叔母阿比盖尔两人头戴丝绒帽子,前面配着怀表,乔扮成男孩的模样。他们尝试登上一只名为“㹴犬”的小双桅船,但那些中国人拒绝给以帮助。后来有一位胆大的女孩搭了木板让她们登上了船,那位女孩也因此获得一美元的酬劳费。

船在月光下沿珠江向北驶去,哈丽特站在甲板上,贪婪地欣赏着岸上的各式宝塔和江面上数不清的各种船只。“成千上万的船只停靠在这幺小的地方里…那些巨大的茶叶船,整齐有序地排列着,在江面上构成了许多“街道”;还有很多房屋建造在船只上,也构成很多街道一样”。船一到广州岸,她们二人直便接朝美国商行驻地走去。那里建有前后序的一排排房屋,房屋之间有人行通道。

哈丽特与她叔母原准备在广州停留三个星期(这也是感恩节时间),但她们还是很快就被发现了。清廷人员发出通告:“如果威廉•亨利•罗不立即把他的家人送去澳门,将停止与罗素公司的贸易”。为了不影响叔叔的公司业务,哈丽特决定和叔母离开广州。但走之前,她们两个人在一个月光皎洁的晚上,沿“十三行”去散了一圈步。但她们旋即又被一些中国人发现了,“那些人点着灯火,照在她们脸上”,围着她们看“番鬼”的模样。好在他们只是些普通的市民,没有怎么吵闹,只是表现出一些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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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丽特•罗本也想离开广州了。一方面,她与叔母两人的身体感觉不是太舒服;另一方面,她很厌恶中国人整天告诉她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中国人不允许对“老一套”有任何的改进,如果是不合他们规矩的事,那会永远在你耳朵眼儿里唠唠叨叨。

1833年,哈丽特•罗离开了澳门,与费城的威廉•韦特曼•伍德发展过一段罗曼史。伍德创办并主编了《广州纪录》(Canton Register),那是中国最早的英文报纸之一。但后来他们还是分手了,因为哈丽特的叔叔认为伍德是个“一文不值的冒险者”。

1834年,哈丽特•罗回到了家乡塞勒姆。1836年,哈丽特与维吉尼亚里士满的约翰•希拉德结婚。1859年希拉德穷困潦倒去世之后,哈丽特一直在富有的“罗”家族支撑下生活。直到1877年去世。

哈丽特•罗,及她叔母阿比盖尔,是最早去过中国的美国女子。从1829年至1834年,哈丽特•罗在亚洲的年月里,写作了947页旅行日记,记录了“老中国贸易”时期很多珍贵的资源。她的这本日记被收藏在美国国会图书馆里。

哈丽特•罗晚年一直住在纽约布鲁克林的父亲家中。他的侄子塞斯•罗,曾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和纽约市长等。在布鲁克林植物园内,有一座她的饮水喷泉铜像,是由她孙女在1910年为纪念她而设立的。

参考资料:

1,Wikipedia/HarrietLow

2,  A Young Puritan Woman Chronicals the China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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