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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以房养老保险”将从试点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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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周三报道称,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相关试点最早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2016年7月,原保监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这一金融创新型产品,扩充了中国的养老方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个人所有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公司或银行对其支付养老金。

目前唯一一个获得原保监会批复的“以房养老”保险,是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条款规定,投保年龄为60周岁至85周年(含85周岁);承保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承保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此前的四年试点中,“以房养老”并未受到老年群体青睐,试点进展缓慢。新华社此前的报道提到,“以房养老”四年试点期间,承保不足百户。

而保险公司的业务积极性也不太高。新华社援引业内人士观点称,“以房养老”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需要不断向老人支付养老金,在老人过世后才能处置房产,对现金流有很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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