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真实的案例,但是最后警方没有判定是强奸,就因为一张露骨的照片,男方就说是女方自愿发生关系,而且女方报案也是事发多天之后了,难以取证,就不了了之了。

事情很简单。
一个美女,跟一个陌生男人相亲,不是熟人介绍的,是网上的什么相亲俱乐部,算是网上找的,所以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人。
女人显然是想要给男人一个好印象,所以男人在见面之前向她索取照片的时候,她就发了一张比较性感的照片,找不到这个案件中的照片了,从网上找了一张相似的,就是这种穿着超级短旗袍,而且露大腿的照片,跟这个差不多程度。
当时男方就赞不绝口,然后约饭,俩人相亲,吃饭是选在了比较高档的酒店,那里就有住宿房间,男方多次劝酒,美女喝醉了,就被男方直接带到酒店房间,一晚上发生好几次关系。
后来报警了,两个人的说辞,就不一样了。
女方在一个星期之后报警,说是被强奸了,还说男的体力很好,把她啪啪的瘫软无力,第二天差点走不了路。
但是男方一口咬定,说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说这个美女给发来这样露骨的照片,而且当时也没有剧烈反抗,还说女方身上没有伤,说明没有激烈反抗过,确实没有伤,但是美女说的是喝的太醉了,无力反抗。
最后警察说这个不好判定,也就销案了,当时很多人说,美女相亲,给男人发这样的照片,算是一种邀请,不知道后来怎么就报警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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