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0日,中国福建高院在漳州中院开庭再审了刘大蔚网购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案。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报道称,2014年7月,刘大蔚花费3万多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6美元),从一名台湾卖家手里下单购买24支仿真枪,货物在转运途中被福建海关查获。

中国对走私武器管理十分严格(图源:新华社)
2014年8月31日,刘大蔚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事后,刘大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1月26日,刘大蔚家人委托律师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交申诉状。直到2018年8月2日下午,福建省高院终于通知刘大蔚的家人和律师,该案定于8月10日上午开庭审理。
8月9日,刘大蔚辩护律师徐昕参加了再审庭前会议,据徐昕介绍,他曾提出希望法庭能够通过直播的方式,让更多人来旁听庭审,但被法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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