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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派出所正副所长被判刑

北京时间8月15日,中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江口派出所的前任正副所长因犯受贿罪,兼充当“保护伞”,一审被清远市清新区法院分别判处8年和6年有期徒刑,各罚款60万元人民币和40万元人民币,责令退回赃款70万元人民币和31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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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派出所正副所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判刑(图源:VCG)

据8月16日消息,法院表示,2013年至2016年期间,杨学贤、胡广权分别任职连江口派出所所长和副所长,两人以释放非法开采稀土矿及破坏林地人士、包庇持续非法采矿,不追究无证砍伐林木,释放已被扣押的非法矿物和运矿司机为条件,分别索贿101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3美元)、71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定,杨、胡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已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另两人包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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