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台湾劳动部召开基本工资审议会,经过劳、资、政、学四方代表,自上午10时至下午7时,长达9小时的开会讨论,劳资仍是无法达成共识,最后是在劳动部长许铭春的裁定下,拍板调整幅度。经台湾行政院核定后,自2019年1月起,基本工资将从新台币22,000元调升至23,10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时薪将从140元调升至150元,调幅分别为5%、7.14% 。劳动部依照劳工保险投保数据,估计将有180万名月薪制劳工受益;45万名时薪制劳工受惠。
审议会前的记者会,劳动部长许铭春指出基本工资是为了照顾基层劳工的生活,根据台湾国发会的经济统计指出,台湾的经济增长率已经连续四季达3%,台湾经济稳定成长,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反映在基本工资调整上让劳工能够共享,同时也应该建立制度。许铭春表示,这是他首次主持基本工资审议,“责任重大”,他会尽全力让劳资双方达成共识。

劳资双方对于调幅难达共识,审议会历时9小时才拍板
上午在审议会召开前,劳方委员台湾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长庄爵安表示,政府在尚未订定《最低工资法》前,基本工资应是依据“最低生活标准”及“就业扶养比”计算,并应一次涨足月薪至28,862元、时薪164元。对此,与会的资方委员工业总会常务理事何语指出,如果上涨至劳方的要求,将有60%的中小企业会倒闭;商业总会则希望调幅不应超过2%,不支持月薪调涨超过22,440元。
会议结束,劳方委员庄爵安对于这样的结果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政府偏袒资方”。资方委员何语表示,调涨将增加企业390亿元的劳动成本,并将影响下半年的经济增长及拉高年轻人的失业率。不过,对于调整的结果,何语指出不满意,但还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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