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惨案8月16日在马来西亚法院审理。2名嫌疑人一关键动作成为共谋杀害金正男的核心证据,或被判处死刑。

涉嫌杀害金正男的两名嫌疑人8月16日接受审理(图源:VCG)
据8月17日报道,因涉嫌用剧毒物质刺杀朝鲜国务委员长金正恩胞兄金正男而被起诉的两名女嫌犯宣判公审于16日举行。
马来西亚法院认为,被起诉的2名女性,“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罪”。事件发生地马来西亚的当地法院称这些女性的行为为“有计划的共谋”,事实上接受了检方的观点。
虽然法院尚未作出有罪判决,但如果被告方没有恰当的反驳,很难推翻法庭的判断。被告方有机会于11月和2019年2月进行反驳。因此,预计在作出判决之前还需要几个月时间。
两名女性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在金正男的脸部涂抹事后被确认为VX剧毒性神经物质并逃走。
法庭认为,这些人集中攻击VX易被吸收的眼部、犯罪后在卫生间洗手的行为,可以判断为有意杀害金正男的核心证据。阿里芬法官说:“他们在(犯罪后)跑去卫生间的迫切感,是充分证明她们想要洗掉手上毒性物质的证据。”
被告方律师主张,两名女性以为是单纯的偷拍,无意中参与了犯罪。但这一主张没有被法庭采纳。阿里芬法官指出,偷拍一般会有同伴的摄影助理人员,但现场并没有发现。不过,法庭解释称,检察机关只是以闭路电视为依据提出了主张,并没有传唤一名证人,这可能会削弱检察机关的主张。
韩国《朝鲜日报》16日报道称,两人的辩护律师称:“此次事件是朝鲜策划的政治暗杀,两名被告是替罪羊”,认为检方调查过于单纯和疏忽大意。
两名嫌犯如果被判有罪,依照马来西亚法律将判处死刑。
美联社16日报道称,被判无罪则有可能当庭释放,但如果马来西亚检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则两人恐难被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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