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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友同居遭殴打,该如何维权?

23岁的张雅婷(化名)打来电话时,声音有些发抖:正要谈婚论嫁的男友,竟然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一个月内,她就被打了4回,胳膊至今都是青紫青紫的。

她的男友小李,身高1米8,体型偏瘦,照片上的他看着笑得腼腆,很温和的样子。但就是这位“文弱书生”,却冲她抡起了凳子。

说到起因,不过是生活里的一些摩擦。原本,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张雅婷在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架不住小李再三恳求,也是为了爱情能够开花结果,身为独生女的她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小李所在的城市,开始一起租房,为未来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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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婷虽然家境不错,但是很能吃苦,很快她就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从基层做起;而小李却总是挑三拣四,不是嫌工资低,就是嫌工作累,最长的撑了仨月。最后,借口“要创业”,索性天天窝在家里,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张雅婷说他两句,一开始还知道收敛,后来干脆破罐子破摔,不闻不问,再多说几句,两人就开始吵,吵到急眼了,小李不是摔桌子就是砸门板,两人关系越来越僵。另一边,张雅婷的父母知道后,再三要求她回老家,张雅婷犹豫不决,迟迟疑疑告诉小李之后,却换来最难堪的一次争执——吵到邻居都报了警。

两人冷静下来之后,小李温言软语,再三道歉,口口声声说让张雅婷看他的表现,却要求张雅婷去哪儿都要向他报备。

但“五一”节的时候,因为张雅婷跟好友一同K歌,包厢里特别吵,没能及时回复小李的信息,尽管张雅婷早已同小李说过自己在哪儿会玩多久,但是,12点刚过,小李就气势汹汹地来到包厢,一言不发地把她拽走了。到家,还没解释两句,换来的就是小李的一记耳光。此后,张雅婷发现,小李的暴力倾向越发严重,只要稍微顶几句,轻则一耳光,重则拽着头发往墙上撞。最近一次挨打,则是因为张雅婷提出了分手。

张雅婷说,每次被暴力对待后,两人都会有一段时间关系特别好,小李都会痛哭流涕地跟她道歉,说是太爱她了。但这样的“爱情”她隐约觉得可怕,只是分手没她想象的那样顺利。

第一次,张雅婷借口出差,把一部分重要的行李放在了闺蜜家,约小李在一家餐厅碰头,希望好聚好散。没想到“分手”俩字还没说完,小李就把怒火撒向了她的闺蜜,俩人差点没在餐厅打起来。

第二次,是从微信上说的。这次张雅婷已经悄悄租了房子,却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小李就去她的单位闹了一场,难听话说了一大堆,弄得张雅婷抬不起头来。

现在,张雅婷想到小李就害怕,唯恐他跟踪自己。最后,在闺蜜的劝说下,她打来求助电话。

核心内容

同居遭殴打,该如何维权?

张雅婷和男友小李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同居暴力,可按照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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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但关乎道德操守、个人涵养,还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法律是禁止家庭暴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新《婚姻法》中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本案例中张雅婷和男友之间仅是情侣关系,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无需承担民新《婚姻法》中所规定的这条民事事责。

法律会根据小李打人的轻重情况,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殴打他人可以被处以罚款和拘留,哪怕发生在夫妻之间,也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包括情侣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还规定了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那么,张雅婷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如果男友小李再次殴打张雅婷,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警察到了现场会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其次,建议张雅婷要注意证据的保存,比如伤势的图片、录音录像、医院鉴定等,以便将来维权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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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如果确实想和男友分手,不必害怕威胁,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证自己分手后的人身安全。

最后,提醒广大女性,当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权利。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现提供如下的几点,以供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调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警察、律师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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