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上,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网红保健品”,被称得是神乎其神,一直以来备受青睐。但你知道吗,你所购买的“网红保健品”可能存在巨大风险。近日,高淳区检察院就提起了南京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件审理现场。 高淳区检察院提供
家住南京高淳的老李(化名)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客家保健”的网店中购买了几盒保健品给家中老人服用,但吃了一段时间后,并没有起到商家所宣传的降血压、降血糖的功效,老李意识到,他可能被骗了,遂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发现,除了老李外,南京还有不少市民也在该网店购买过同类产品,服用后同样没有任何功效。
老李买的这款保健品为啥没作用?经过深入调查,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间,郭某某为牟利,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客家保健”网店,采取打广告招揽顾客的方式销售保健品。因其销售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淘宝网曾多次对其作出下架、扣分等处罚,但郭某某仍继续销售。更令人震惊的是,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鉴定,郭某某销售的四类保健食品中,有三类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属于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还有一类保健食品添加了药品成分,未经批准按假药论。上述产品共计售出6526次,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范围遍布全国各地。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系南京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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