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再有新的进展。目前肇事司机黄淑芬已服刑8个月后出狱,但是她仍然需要给受害者再赔偿76万余元。于是,受害者一方近日诉请法院明确黄淑芬在其女儿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8月22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宣布将择期宣判。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0月,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以种种“老赖”行径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在赵勇上传至微博的视频中,黄淑芬曾向他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此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并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情况通报》,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许,黄淑芬驾驶号牌为冀B995U2的小轿车与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香斌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香斌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日9时37分抢救无效死亡。此后至2017年12月22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式开庭。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对界面新闻表示,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判定黄某芬还需再赔偿76万余元,此赔偿义务不会因黄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而免除,“所谓坐牢就可以不还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法院执行局已查到肇事者女儿刘明月的名下住房有黄淑芬的出资,随后将该住房依法冻结。7月19日,赵勇对界面新闻记者证实,“已向法院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其女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这半年来,我方配合执行局搜集证据并且整理,现可证明黄在购买这套房上有出资,需要法院判决其出资比例,才有可能执。”
此前在8月9日,界面新闻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黄淑芬已于当日刑满释放。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未联系他,他仍在等待法院的消息,至今黄淑芬仍欠其76万余元赔偿款。8月16日,赵勇表示收到传票,诉刘明月名下房产份额一案将在8月22号下午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月22日下午,参加完庭审后的赵勇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跟我认为,黄淑芬在这套房产中出资份额占大头,不管是首付还是后期的还款。但她总是单方面说刘明月有能力去买这套房,但又拿不出刘明月有这么高收入的证据,说白了就是没有税后证明,银行卡中也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只是提供了一些比较复杂的银行流水。如果她的份额没有那么多,那可能她就会继续‘赖’下去。”
在此案审理之前,赵勇对于结果似乎并不感到乐观,他曾和律师探讨过,自去年黄淑芬被拘留至今的这八个月,黄淑芬和刘明月的资金往来是停止的,但偿还房贷并未停止,这个期间究竟是用谁的钱来还,很难证明,法院可能只得默认为刘明月所出。因此即便胜诉,判黄淑芬百分百出资在刘明月这套房的可能性极低。
赵勇坦言,如果胜诉,会对执行有帮助,但不会是决定性的,因为只能拍卖这套房里判定黄淑芬出资的份额,“谁会去买一套房的一半所有权呢?很可能流拍。如果败诉,那黄淑芬就真的是一个有远见的‘预言家’,坐了牢还能继续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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