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毛德宁、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刘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对被害人实施一站式救助

近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对一名猥亵学生的老师建议判处职业禁止,获得法院采纳。最终,该名老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据悉,该案是柳州市首例性侵类职业禁止案。
案件回顾
2018年5月的一天,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接到猥亵学生的报案后向柳北区检察院进行了通报。接到通报后,柳北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对被害人进行一站式救助,以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生理取样、给予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综合救助,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案件移送柳北区检察院后,柳北区检察院根据快捕快诉的原则,在受理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职业禁止?新名词!什么是职业禁止?
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职业禁止可不是新名词,早在2015年就有相关规定了。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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