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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代身份证上,居然有四处语病

没想到,一张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证,竟被汉语言专家们挑出了四个值得商榷的语病。

挑语病的是上海《咬文嚼字》编辑部的专家。

不过这一咬文嚼字,把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翻出身份证对照,一看,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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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二代证”印有照片的一面有“公.民身份”字样,而另一面则印有“居民身份证”五个大字。

那么,持证人的身份到底是“公.民”还是“居民”?

须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NO.2“公.民身份号码”表达不妥,因为“身份”不具有数字性,只有“公.民身份证”才能被编成一个个号码。

NO.3用“出生”来指某年某月某日,属于不规范。

“出生”包含了出生地与出生日等要素,若要指具体的生日,就只能写明是“出生日”。

NO.4持有长期有效身份证的人,其“有效期限”标注为"从某年某月某日到长期”。

“长期”是一个过程,不是临界点,没有“到长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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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说,看到如此错误百出的用语、用词、用字的混乱状况,真的内心十分苍凉。

这四大语病,后三个是技术性的,第一个居然混淆了公民和居民的概念,可是大问题。

用了七八年,居然没想到。

身份证出错,尽管不是第一次,还是让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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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表明“身份”,汉语一向习用“身分”一词。

不料第一代身份证一颁发,数亿人立即拥有了“身份”,谁还好意思坚持自家“身分”?

词典也只好两词并列,以示不偏不倚。

按语言学家、北大(专题)教授王力意见,“身分”比“身份”合理。

还有文章直言不讳,“身份”之“份”,其实就是一个错字,当初不知是哪位高明随手写就,贻害国人。

汉字改革总体趋势是去繁就简,哪有趋简就繁的?

所以“身份”一词不是约定俗成,而是官定民成,不得不成。

200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没有规范“身份”“身分”哪个为推荐词形,不是不想规范,实在是另有隐情。

整理别的异形词,依照通用性、理据性、系统性三个原则就够了。

对待“身份”和“身分”,还得考虑一个纠错成本问题。

如果确认“身分”为推荐词形,国家权威部门颁发证件总不能使用不规范异形词,现有“身份证”都得更换。

假如更换一张“身份证”需要20元,换上10亿张,就得200亿元。

文字账不敌经济账,“身份”、“身分”不和平也得长期共处下去。

第二代身份证旧错未改,可以理解;又添新错,不好理解。

分明是同一个持证者,正面持有人为“公.民”,背面却成了“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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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是指居住在一国境内,受该国管辖的人。

居民不仅包含本国人,还包括外国人、多国籍人和无国籍人。

“公.民”却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力和义务的自然人。

不错,我国一直使用“居民身份证”这个概念,就连2003年所颁法律也称为《居民身份证法》,所以在未改为公.民身份证法之前,身份证上印“居民”,谈不上违法。

可是身份证毕竟不是同义词词典,完全没有必要正面、背面各印一词,何况二词内涵上大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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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疯狂的石头》道哥教训小弟时有一句台词:“素质,注意你的素质!”成为2006年流行语。

从身份证一错再错看,素质问题确实是个大问题。

第一代“身份证”所以“身份”横行,是颁布者文化素质有问题。

第二代身份证所以“公.民”、“居民”并行,是颁布者法律素质有问题。

而至今不闻官方解释,同样还属素质问题。

若是连句“不好意思”都不肯说,犯起错来大概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身份证至今只颁发了两代,两代都出现了差错,若不注意“素质”,第三代出不出错,还真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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