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提到薄熙来,都会有许多网友表达对薄的怀念;每次批评薄熙来犯罪,很多人习惯性的将其解读为“成王败寇”,好像薄熙来并没有犯罪,只因权力斗争失败,所以被批。这真是一种很可怕的现象:民众认识不到薄熙来犯罪的危害性。
薄熙来犯下了哪些罪行?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受贿罪、贪污罪很好理解,没有值得深入挖掘的地方;滥用职权罪却非同一般,对薄熙来这种“能干”的高官来说,更有非比寻常的破坏力。

薄熙来善于鼓动、迎合大众(图源:AFP)
了解案情我们知道,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犯有杀人罪。薄熙来为了掩盖其妻的罪行,动用了不该动用的权力,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不过与广受诟病的“打黑黑打”相比,保护其妻的滥用职权还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这只是个别事件(这样的事在中国并不鲜见),并不会对整体制度构成威胁。
而“黑打”则十分不同,薄熙来强势介入公安、检察院、法院,让本应相互监督制约的公检法变成步调一致的专政工具,唯薄熙来马首是瞻,让重庆司法系统的规则荡然无存,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薄熙来要定哪个人是黑社会,公安系统会严刑逼供,检察院、法院也会听命行动,对其判刑定罪。连对其“黑打”有异议的律师李庄,也被司法迫害判刑2年。总之,重庆的公检法系统变成了薄熙来个人的公检法工具,帮助薄为所欲为,这是十分可怕的制度沦陷。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社会才能正常的发展,没有规矩,社会就会陷入混乱。破坏规矩是最可怕的犯罪,薄熙来严重破坏重庆的司法体制和法治建设,将重庆带向“人治”的泥沼,其罪行怎样高估都不为过。要知道,薄熙来只是地方领导人,其上面还有更高的权力可以制约他,但他仍敢为所欲为;可想而知,如果薄成为最高领导人,没有了能够制约他的力量,他更会以“人治”的手段为所欲为,翻云覆雨,将中国的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打个粉碎。

查韦斯将委内瑞拉带向破产引人深思(图源:VCG)
“人治”是最可怕的统治,统治者的喜怒哀乐都可能给国家带来无可挽回的灾难。毛时代疯狂“运动”二十年,搞得中国经济凋敝,民生困苦,文化消失,死人无数,已经将“人治”的破坏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中国人还要欢迎这样的“人治”再来一次吗?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说:不!
但面对“能干事”的薄熙来,大家的判断力产生了问题。大连人会说,薄熙来改善了交通,美化了环境,促进了大连的经济转型,提升了知名度;重庆人会说,薄熙来干得很好,改善了重庆这个地方,“我们80%的重庆人都很肯定他。那些不支持他的20%的人是贪官、小偷和强盗,因为薄熙来严打他们。”实事求是的说,大家的说法应该基本属实,毕竟人们的感受都是很真实的。但正是这种美好的真实感,隐藏了可怕的“更真实”。
民众容易被表象所迷惑,看不到内在的真实。重庆的治安确实好了,但这是在“刑讯逼供”破坏司法系统,非法“黑打”的前提下取得的。只看到治安的变好,看不到制度的变坏,这是最“不真实”的真实。没有制度的支撑,表面的好随时都可能变坏,普通老百姓需要想明白这个最基本的道理。
困难的是,广大国民总是只关心近利,却不看长远,不关心制度建设。这无疑会给国家带来可怕的灾难,在民主国家更是如此。以已经“破产”的委内瑞拉为例,前总统查韦斯以给国民提供高福利为诱饵,赢得国民的广泛支持,多次连选连任总统;但由此造成的恶果是,委内瑞拉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今天整个国家陷入破产,原来承诺给国民的高福利成为泡影,国民的生活落入“凄惨”的境地。
薄熙来和查韦斯有点像,皆善于以表像赢得民众的信任,善于鼓动民众,但他最终带给国家和国民的只是灾难。有人说,在民主国家,薄熙来一定能当选最高领导人;这种说法比较可信,查韦斯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国民是需要一个擅长表演,不顾国家长远发展的领导人,还是需要一个脚踏实地,为国家长远发展提供可行路径的领导人?答案不言自明。
认识到薄熙来的危害性,是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应具有的基本判断力。但悲剧的是大众常常只看到眼前的“福利”,错误性的支持带领他们奔向悬崖的人。这是大众的人性缺陷,也是民主制度巨大的漏洞,细思极恐,需要每个有独立精神的人严肃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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