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公告 要求外逃人员年度前自首 来源:RFA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8-08-24 11:42:03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RFA」,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国家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外交部星期四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公告说,凡是在今年12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公告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且随后被引渡或遣返的人员将被依法从严惩处。 公告还鼓励海外组织及个人积极举报。经查证属实后将给予奖励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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