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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共享单车小广告案件结案,摩拜获赔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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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经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调解,被告上海会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会甲”)就未经过摩拜同意,在车座上贴置广告的行为进行公开道歉,摩拜单车获得赔偿10万元。

这是全国首起共享单车小广告结案案件。

去年年底,摩拜单车发现上海会甲公司在未告知摩拜公司,也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印有其经营网站的业务推广、宣传信息的大量小广告,以车座套的形式,分别安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多地街头的摩拜单车车座上,数量高达20万个。

去年12月,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会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审理中,原告撤回了前两项诉讼请求。

昨日上午,上海浦东法院院长殷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会甲公司确认在摩拜单车车座上安装了车套,时间是2017年11月21日前后。会甲公司称,当时制作了4万多个车套,每个车座套1元。因人力有限,仅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对同一个地点放置的不同品牌共享单车安装了1万多个车套,每个城市安放了1天。安装后第2天即被撤下,没有任何损害后果发生,也没有导致原告商誉受损,不认可原告主张100万元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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