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1日,中国广西地方法院判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原董事长何林夏有期徒刑10年。

何林夏此前被境外舆论盛赞(图源:广西教育厅官网)
广西桂林灌阳法院裁定何林夏“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3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11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1美元)。
法院认定,何林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广西师大出版社社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571万元公款,收受80万元贿赂,使用“帐外小金库”,造成超823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鉴于何林夏主动交代检方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主要事实,属自首,加上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预交罚金,因此法院从轻处罚。
何林夏是近年中国内地出版界异军突起、颇受欢迎自由派知识分子。
报道称,广西师大出版社高层近年遭到清洗。原总编辑、图书品牌“理想国”创始人刘瑞琳,因主导出版着有《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的已故历史学家高华遗作结集,2016年被撤职。
“理想国”原营销编辑戴学林,则因与他人合作在中国内地转售香港、台湾书籍,201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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