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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草案二审: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不变,稿酬缴税折上折

8月27日,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作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时表示,针对“进一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降低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的建议不作修改,“草案相关规定兼顾了当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

与此同时,报告针对稿酬税负作出了“折上折”的规定: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照所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不作修改,将进一步深化改革

今年6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一审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报告显示,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一些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降低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

“上述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草案起草阶段进行过认真研究测算,相关规定兼顾了当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徐辉表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上述问题的有关规定不作修改;同时,建议国务院方面结合征管及配套条件的完善,进一步深化相关改革,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并根据改革进程对上述问题予以统筹考虑,抓紧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及时提出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

稿酬收入“折上折”,赡养老人支出应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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