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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拟写入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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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闪离”现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离婚。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拟规定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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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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