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下称《基本要求》)。文件明确了有关校园足球建设的多项基本要求,并提到足球教育未来还将延伸至幼儿园阶段。
文件显示,中国校园足球教育已经形成“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满天星’训练营”的教学体系,以及“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出国交流比赛”的竞赛通道体系。根据《基本要求》中的规划,中国未来还将建设更多足球特色学校、培养更多足球教师。

根据2017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同意设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的函》,校园足球试验区包括上海市、云南省、深圳市、武汉市、成都市、郑州市、兰州市、滨州市,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市丰台区等33个区(县)。
此次发布的《基本要求》对足球试验区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试验区内的足球特色学校应占本区中小学总数的60%以上。本地区的每个学校都要确保至少有1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在足球特色学校,每周全体学生必须有1节足球课,条件具备的学校可以每周开设2节足球课。
家长们对孩子踢足球往往担忧安全问题,并且认为踢球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教育部在《基本要求》中建议,要为参加校园足球运动的学生购买足球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另外,试点区的学校不仅要解决中国孩子会踢球不会比赛、对抗能力差、场上位置感不强等专业问题,还要探索研究,在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周踢一场比赛的情况下不影响学习成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