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遭反杀一事引爆舆论,中国司法机关介入后频频发声。

中国司法机关目前还未对于某的行为定罪(图源:@龚凯杰)
在江苏昆山警方通报案情后,昆山检察院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
昆山检察院称,经初步调查,27日晚21时左右,嫌犯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嫌犯已被控制。
8月29日,“江苏检察在线”称,中国裁判文书网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终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仅有4份被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江苏检察官微表示,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你”并不能理直气壮地戳回去。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对于这一言论,不少网友“怒了”。随后“江苏检察在线”便删除相关言论。
8月30日,中共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发声,称有律师发表个人看法,认为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网友对此非常不满,认为于某应该是正当防卫。
报道称,律师对案件的解读有法律依据,网友的说法有失偏颇,因为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是,刘某面对追杀,已是连连躲避逃窜,失去伤害于某的能力,此时于某不依不饶,连续攻击致刘某死亡,已不再简单防卫过当的问题。
报道还解释为何不放宽正当防卫的标准,因为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法律是在鼓励私力救济,而这与法治的要求相去甚远。
不过,报道表示,于某未必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因为很多情节对于某是有利的。首先刘某将车开到非机动车道,其次刘某私自长刀等管制刀具,再次刘某黑历史太多,属于累犯。
报道强调,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民众应该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不会对事件的具体情节视而不见。如果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于某被定罪不起诉或判缓刑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此案为何能引发全民关注,一位自媒体作者称,民众关心最后的裁决,关心于某的命运,其实担心的是这个社会的风气,更期盼还是“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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