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昆山一起“宝马男”持刀砍伤男子,反被男子砍死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砍人者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引发讨论。
报道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因知对此案件的看法。报道称,砍人凶汉被“反杀”案应适用“无限防卫”。

“宝马男”砍人不成反被砍杀(图源:图源:@股市短线成功者的预判 )
报道表示,此案使用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报道还称,人民法院对正当防卫特别是无限防卫的适用极为严格,实务中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仅为千分之一,而“无限防卫条款”几乎成了“僵尸条款”。然而,昆山这个案件还是应当适用“无限防卫”。
报道认为,此案使用于“无限防卫”条款有三个原因。
一是文身凶汉无故行凶的意图明显,且可合理怀疑为黑恶势力人员。
公安部门本月刚公布的《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前两条就是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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